2021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选调中小学骨干教师公告(78人)
根据亭湖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江苏省内公开选调中小学骨干教师7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具体岗位及各岗位选调条件详见《盐城市亭湖区2021年公开选调中小学骨干教师岗位表》(附件1)。
无人报名的或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根据报名人数,适时动态调整,并公布相应调整学科的选调人数。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段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具有中小学教师职称。
(4)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含盐城市亭湖区所属学校)。
(6)2020年3月《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办法》下发后,首次与聘用单位签订协议且服务期未满的,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人员不得报考。
2.资格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正高级教师,学科不限,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设区市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设区市级课堂教学比赛(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县级一等奖及以上(须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且经层层选拔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1.报名(8月7日-12日)。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 “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登录“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登录方式: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区教育局—2021年中小学骨干教师公开选调,网址http://www.tinghu.gov.cn/)和手机端关注“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选调”,进行报名。
(1)报名、材料上传:
2021年8月7日9:00 - 8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1年8月7日9:00 - 8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1年8月8日-8月11日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1年8月8日9:00-8月12日18:00;
(5)网上确认: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6)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须提供(《盐城市亭湖区2021年公开选调中小学骨干教师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学术称号、职称、优质课竞赛、基本功竞赛等证书。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8月12日16:00前陈述申辩。
③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资格复审(8月13日-14日)。由区教育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身份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学术称号、职称、优质课竞赛、基本功竞赛等证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提前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和“亭湖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者责任自负。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盐城市亭湖区2021年公开选调中小学骨干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点击网页“确认”按钮即代表做出承诺。应聘人员应在资格复审前14天申请“苏康码”,资格复审当天须提供“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
3.选调考核办法。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对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正高级教师实行直接选调,其他人员实行考核选调。
考核选调原则上直接进行面试,按选调岗位拟聘用人数不低于1:2的开考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其中上课(微型课)80分,答辩20分。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内容。面试考核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岗位报名人数较多,将根据报名情况先组织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学科知识,笔试分数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再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计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均按百分制计算)计分。
4.拟定选调人选(8月19日-20日)。
(1)对直接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直接入围。
(2)对考核选调者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考核总分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如考核总分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对考核选调者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则按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5.考察。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6.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作为放弃处理,并依次递补。
7.选岗与聘用。对考核选调者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考核总分中按高分到低分同岗位类别同学科进行选岗(选岗办法同“拟定选调人选”办法)。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相应聘用手续,区委编办办理列编手续。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监督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本次选调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咨询电话:0515-69660131
监督电话:0515-69660189
附件:
1.盐城市亭湖区2021年公开选调中小学骨干教师岗位表.docx
2.盐城市亭湖区2021年公开选调中小学骨干教师岗位分布表.docx
3.盐城市亭湖区2021年公开选调中小学骨干教师报名表.docx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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