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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三明三元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公告

2021-08-12 12:03  |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1年三明三元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至17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三元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11个区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msy.gov.cn/)和【三元区人事考试网(https://www.smrsms.com/syzp/sy)】和【“e三明”手机APP→城市服务→教育考试→事业单位招考】向社会统一公布,各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1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三元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元区人事考试网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3.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4.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5.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8:00至8月17日18:00。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报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查询及报名。报考者可登陆【三元区人事考试网(https://www.smrsms.com/syzp/sy)】和【“e三明”手机APP→城市服务→教育考试→事业单位招考】查询《2021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系统将于8月17日下午18:00关闭。

  2.资格初审。报考者报名后,由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初审时间从8月13日8:00起至8月18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陆三元区人事考试网或“e三明”手机APP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18日18:00前通过报名系统“申诉通道”申请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定。联系电话:0598-8308880。

  3.考试确认。特别提醒:2021年8月19日0:00至8月20日24:00,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e三明”手机APP→城市服务→教育考试→事业单位招考】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考试确认时需调用支付宝人脸识别。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手续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本年新增)

  4.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应于2021年8月29日8:00后登录三元区人事考试网或“e三明”手机APP,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及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bmp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

  3.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个人简历的时间需连续不能间断);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工作经历、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4.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5.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完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等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4日(星期六)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专业知识》(客观题),内容包括医学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9月6日至9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向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0号213室)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1年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三元区人事考试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笔试卷面加分待遇。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5.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三元区人事考试网发布。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5天在三元区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将通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1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如实填写、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承诺书》及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动态“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三明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另有要求的,以三明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为准。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六、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征询相关部门协审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以及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三元区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新招聘人员办理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新聘人员应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用人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员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5天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能递补。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五)三元区人事考试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8-8308880。

  (六)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八、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等处理。对已确认参加考试但在考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以及聘用后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0598-8296609。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三明市三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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