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215人)
为保障我区公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区委编委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215人,详见《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中职学校教师岗位,但应于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附件4),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三)具体条件及要求
1.应聘中学和职专岗位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应聘小学岗位的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应聘幼儿园岗位的学历为中专及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3. 2021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相关岗位招聘人数不足时,经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予以补充招聘。
三、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4日至8月17日(泉港职专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4日至8月16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完整、如实地填写《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或清晰图片)打包压缩发送到报考学校邮箱(附件3),文件名命名统一格式:报考学校+岗位+姓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附件2);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入职承诺书》(附件4);
4.“八闽健康码”和近14天行程数据截图及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所学校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资格审核
各招聘学校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将初审结果和考生报考材料汇总后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复审,资格审核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
五、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采取面试(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50分。面试开始前,按学科组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考生代表从面试工作小组提供的三个课题中抽取一个课题作为片段教学内容。片段教学时间为每人10分钟(准备时间45分钟),现场提问2个问题(同一学科问题一样),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片段教学所涉教材为:
初中:八年级上册;
小学:三年级上册
幼儿园:中班上册语言领域
面试评委由区教育局从全区评委库中随机抽调,每组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2.考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不同学段和不同报考学校,分考点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报考学校 |
8月18日 (星期三) 上午8:30开始 |
泉港职业中专学校 | 泉港职业中专学校 |
8月19日 (星期四) 上午8:30开始 |
1.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 |
泉港二中、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 圭峰中学、三川中学 |
2.益海实验小学 | 益海实验小学、山腰中心小学、峰尾中心小学、前黄中心小学、三朱学校(小学部) | |
3.第二实验小学 (福炼校区) |
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南埔中心小学、界山中心小学、涂岭中心小学 | |
4.第二实验幼儿园 |
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 峰尾中心幼儿园、后龙中心幼儿园、 后龙第二中心幼儿园、界山中心幼儿园、界山第二中心幼儿园、南埔中心幼儿园 |
|
5.泉港特殊教育学校 | 泉港特殊教育学校 |
考生应提前20分钟到位,报考人员应携带纸质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需签名并加盖手印)到考点找对应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第二次考试时间:根据第一次考试招聘和岗位空缺情况,另行发布公告,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经考试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泉港区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学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学历及教师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未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若选择放弃,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
考生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福利待遇
1.编外合同教师聘期为两年,工资参照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担任班主任工作可享受班主任津贴。
2.编外合同教师在婚假、产假、评优评先、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等方面与编内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十、其他事项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的“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提供近14天行程数据(通过“闽政通”APP下载)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考点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7971078,0595-87991016。
3.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87971078,0595-87790188。
附件:
1.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
3.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考联系方式
4.入职承诺书
5.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港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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