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常州市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38人)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常州市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发〔2017〕245号)精神,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将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共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常州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一)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常州市(含市属和辖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常州市属(不含辖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选调人员不包括事业单位现领导班子成员。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调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选调岗位表;
(三)2019、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2018年9月10日以后通过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或选调新进单位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9:00—16:00
2021年9月11日9:00—11:30
报名地址: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北直街35号)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常州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4.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主动出示“苏康码”和“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自备并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报名当天“苏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方可入场参加报名。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可采取经历业绩评价、考试考核等方式,报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察
在综合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应在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证明。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综合考虑被选调单位意见。
因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综合评价排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选调单位根据综合评价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新聘用人员应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六、咨询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85681910(市人社局),85686116(市委编办)
七、纪律监督
对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选调报名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对选调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纪检监督电话:见岗位表
工作举报电话:85681925,85686121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原文标题:常州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MD5:38a95731823fbdbe98c4662b54ad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