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1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21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9月1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年大学(开发区东昌东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二楼)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1、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报考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近3年养老保险记录(2018年8月-2021年8月);
(5)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同意报考介绍信》;
(7)《报名登记表》;
(8)《笔试准考证》;
(9)《诚信承诺书》;
(10)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所有纸张请用A4纸打印复印。
2、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办理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资格审查结束前向资格审查工作组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3、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应聘人员于2021年9月12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5、请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后排队进行。
6、资格审查完成后,面试工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网站通知。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9月8日
原文标题: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ckfq.gov.cn/ywdt/tzgg/202109/t20210908_3721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