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名公告
2021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4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办于1958年。学院是新疆首所、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新疆昌吉市。距首府乌鲁木齐市30公里、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是新疆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拥有设施先进的实验实训条件和资源丰富的图文信息,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拥有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动物疫病检测中心等先进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室)80个,建成集“教科研用”于一体的博士科研工作站、农业机械研究所、设施农业研究所等21个研究中心(所),以及新能源智能监控工作室、设施园艺技能大师工作室、“智能家居”工作室等44个工作室,建立校外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238家。学院现有生物科技分院、动物科技分院、园林科技分院、信息技术分院、工程分院、经济贸易分院、国际合作分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分院等13个分院,开设有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等13个专业大类的45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
学院建有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自治区、国家教学名师20人;建成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7门。建成国家职业教育作物生产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国家教学成果奖5项。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0年9月13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9月13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0年9月13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5年9月13日后出生的。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月24日
2.报名及联系方式
具体岗位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应届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
(4)职称证、资格证(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的)。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8)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9)报名考生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汇总,压缩包按照“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命名,网报材料与具体岗位要求不符合或者不完整的,视为审查不通过。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5.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六、资格审查
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各招聘单位及人事处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开展考试(考核)、体检、考察、聘任等后续工作。
八、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4-2334923
九、相关待遇
1.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与编制内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及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3.在住房分配、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考核与考勤管理等其它方面与编制内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