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9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我县决定开展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职(岗)位、名额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二、考调范围
具备公开考试选调职(岗)位要求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4.应当符合相关回避的规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2月8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主要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考调职(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8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因疫情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的,请于2021年12月8日18: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打包发送的材料须以“姓名+报考职(岗)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1)公务员(参公)职位到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一股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3号
联系电话:0830-8192897
邮箱:luoxt520@163.com
(2)事业单位岗位编码20210320-20210322岗位到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二股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3号
联系电话:0830-8878113
邮箱:522491899@qq.com
(3)事业单位岗位编码20210323-20210327岗位到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祥和路125号
联系电话:0830-8192892
邮箱:lxrsjsgg@163.com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泸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如系委托报名,另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报名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12月1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四)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岗)位考调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职(岗)位的已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调配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岗)位。
2021年12月9日,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发布调减、取消职(岗)位公告。
(五)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2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程序。
(六)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职(岗)位考调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某职(岗)位由于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将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泸县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布。
(七)考察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笔试、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试的人员、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须于12月24日前,出具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的《同意报考函》。如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选调资格,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是否递补。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须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等)。
(八)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务员须在我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事业单位人员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审查无合适人选的,经集体研究可调减或取消考调职(岗)位,不唯分取人。凡因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调动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十)公示和调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考调人员,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服务期约定按《泸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的有关规定》(泸县委组通〔2020〕2号)文件要求执行,单位另有规定的,还须从其规定。
五、疫情防控要求
因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请各位考生来往途中注意个人防护,在考试当天提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报告,并配合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公务员(参公):0830-8192897
事业单位岗位编码20210320-20210322:0830-8878113
事业单位岗位编码20210323-20210327:0830-8192892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0-810205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泸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