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北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公告(72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符合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拔尖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2.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应聘人员本科应具有全日制学历及学位,研究生阶段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本校毕业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业绩要求:
(1)博士研究生:①本校中医学科(含应、往届)毕业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般应达到以下业绩条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或作为副主编及以上编著师承导师学术专著1部。②本校毕业生(含应、往届,除中医学科)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
(2)硕士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含应、往届)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般应达到以下业绩条件:①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②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以上文章均须以“湖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1.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btcm.edu.cn)面向社会公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其余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
3.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218.197.176.22/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bzyy)进行在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在线报名时请注意查看网站发布的应聘须知。
(2)应聘人员须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或发表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⑤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组织。招聘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1.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者,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笔试: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余岗位须进行笔试。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报名结束后,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后确定取消、核减或保留该岗位。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对于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各用人部门根据考核成绩提出拟录用人选意见报送学校。
4.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学校人事处、用人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报学校研究审定。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btcm.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6.聘用: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五、待遇
1.被聘用人员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为学校正式事业编制。其中博士师资实行准聘制。
2.“杏林学者计划”:聘任为教授职务,年薪40-80万元,提供科研平台配套经费、住房及安家费。
3.“杏林学者计划”优秀人才:具有高级职称者,聘任为教授职务,年薪30-40万元;不具有高级职称者,可聘任为副教授职务,享受相应岗位待遇,提供科研平台配套经费、住房及安家费。
4.“杏林学者计划”拔尖人才:为本学科领域业绩突出、专业潜力强的优秀博士(博士后),聘任为副教授职务,享受相应岗位待遇,支持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提供科研平台配套经费、租房补贴等。
5.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18万元/年(税前,含租房补贴),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10万元(人文社科类4-6万元)、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资助3年)等。
六、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中医药大学(https://www.hbtcm.edu.cn/)、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https://rsc.hbtcm.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https://rsc.hbtcm.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90038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9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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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湖北中医药大学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