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韶关新丰县纪委监委、新丰县公安局联合招聘公告(52人)
因工作需要,新丰县纪委监委、新丰县公安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看护及警务辅助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青年踊跃报考应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52人,其中:12名纪委监委专业看护,40名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达到4.6以上。
(四)年龄要求:
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38周岁。
(五)学历要求:
纪委监委专业看护、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要求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直系血亲有被判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8.其它不适合从事纪委监委专业看护、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岗位设置
1、纪委监委共招录专业看护人员12名,限男性。
2、新丰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月2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形成文件夹,统一命名格式为:姓名+电话号码+报考岗位,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xfgazgb@163.com;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新丰县公安局门卫值班室,报名时间为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三)所需资料
1.《新丰县纪委监委招录专业看护人员报名表》(附件1)或《新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考的岗位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自行张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1张(电子版报名表需附上电子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的需提交退伍军人证、有驾照的提供驾照,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上述材料纸质版于参加测试时上交。
(四)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所报材料进行初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录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考者的考试、录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计算机测试四项进行。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5分25秒内为合格标准。体能测试为资格性测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者视为考试不通过,不得进入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测试环节。
2.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机测试:通过上机操作,测试考生的基本电脑操作水平。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计算总成绩:笔试、计算机测试各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
(六)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以及体检、政审结果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确定拟招录的人员,并在“新丰公安”微信公众号和新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签订合同方式。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违反纪律,取消录用。
本次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纪委监委专业看护人员按纪委监委的规定执行。
(二)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商业保险及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任职后,劳动报酬约为380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并视工作年限、个人发展情况增长。同时,纳入我局工会会员管理范围内,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三)本次招录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视情从本次招录剩余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必须高于本次招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由考务组根据本次招考整体综合情况集体议定。)
(四)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应聘的各个环节(含报名环节)均需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码,积极做好防护措施。
联系人:李警官 曾警官
联系电话:0751-6849811。
附件:
新丰县纪委监委 新丰县公安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