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深圳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40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定于近期开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职位。遴选职位分为“党建综合、经济产业、法治建设、文化交流、民生发展、城建生态”6个职位组。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
(二)遴选对象。遴选对象为我市区直、街道、市直驻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公检法系统)。中央、省直驻深单位设在区、街道的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符合条件的也可列为遴选对象。
(三)遴选条件。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我市基层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驻深单位人员也须在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
4.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学历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在33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对于不符合职位专业要求,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5年且表现优秀的,经单位审核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报考要求;
8.身体健康。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街道服务未满5年的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各遴选单位的遴选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深圳市市直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2)。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的相关事项,请按表中公布的电话迳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采取个人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2日18:00,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资料,发送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公务员需征得本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各遴选单位公布咨询电话。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本次遴选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费。
(三)资格初审。2022年4月23日至4月29日,由遴选单位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一般以不低于6: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名单并通知报考者。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2年5月6日10:00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准考证打印栏目,凭姓名和身份证号打印准考证。笔试前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笔试内容按6个职位组分别命制专业试题,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8日9:00—11:30。报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遴选职位的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低于6:1的,在划定的笔试合格线内按本职位组平均分数线确定入围。笔试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并在深圳组工在线公布。
2022年5月16日16:00后,报考者可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各遴选单位按照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各遴选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以有效方式通知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由遴选单位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根据需要,遴选单位可对遴选人员开展心理素质测评。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组每组应有2人以上,考察时要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等事项(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从严审查干部档案,注意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及相关信息。考察组应当如实署名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遴选单位应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岗位要求以及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可根据职位需要的健康标准进行。体检发现不合格的,可按规定递补。未列为考察、体检对象的考生的各项成绩,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五、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转任对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六、有关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委组织部和遴选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相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确保笔试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笔试当天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诚信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课程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各区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遴选,不得随意阻挠报名,不得妨碍遴选工作正常开展。遴选单位不得擅自终止遴选程序。报考者在成功报名后,不得主动放弃。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在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考试院专栏发布,并在市直遴选机关的网站同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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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