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南屯昌县各居居民服务中心招聘公告(13人)
为充实我县农场各居居民服务中心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程序、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屯昌县各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3人。其中,坡心镇中建居居民服务中心4人,枫木镇南吕居居民服务中心1人,南坤镇中坤居居民服务中心1人,南坤镇中坤居黄岭居居民服务中心3人,西昌镇晨星居居民服务中心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所在镇本镇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镇;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机关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4月22日。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2.报名地点:
坡心镇中建居居民服务中心(电话:0898-67856153)
枫木镇南吕居居民服务中心(电话:0898-67995101)
南坤镇中坤居居民服务中心(电话:0898-67968191)
南坤镇中坤居黄岭居居民服务中心(电话:0898-67901203)
西昌镇晨星居居民服务中心(电话:0898-67861667)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应聘者可直接登录屯昌县政府网下载报名表或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开考比例:考试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汇总后,在屯昌县政府网、各镇公告栏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或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后立即取消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本次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3.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屯昌县政府网、各镇公告栏等进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末位人选笔试成绩同分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屯昌县政府网、各镇公告栏等进行公布。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或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于面试前5天向社会公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屯昌县政府网、各镇公告栏等进行公布。
(六)考试综合成绩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屯昌县政府网、各镇公告栏等进行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屯昌县政府网、各镇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情况、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等。
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逾期举报不再受理。举报电话:0898-67811220。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用工合同。被聘用人员与所在镇人民政府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县各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标准确定,于到岗工作当月起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对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等工作。必要时,我县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招聘工作的时间安排、招聘职位、考试时间、地点、形式、防疫要求等作适当调整,并将调整后的信息及时公布,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请考生注意关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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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