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吉林通化市梅河新区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0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梅河新区公开招聘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梅河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组织开展梅河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梅河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市中心医院医生30名、护士70名,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梅河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范围
梅河口市域外事业单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报考市中心医院医生、护士的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条件对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
3.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市中心医院护理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不限制“全日制”学历要求。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9日—2004年4月1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4月1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副主任医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情形的,应予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向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的“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内容为通用知识、卫生专业知识、护理学,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不接受查分申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关注报名网站(http://www.jlrcks.com.cn)查询笔试成绩。
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1:5的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考务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梅河新区管委会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审查小组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排名以面试成绩为准。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要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在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梅河新区不同岗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由梅河新区管委会对拟聘用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梅河新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七、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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