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55人)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包头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试行)》《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九原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确保社区网格化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九原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55名。
二、报考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九原区户籍或在九原区居住2年以上(含2年)其他地区户籍(考生需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开具居住证明);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4年4月21日之前,1982年4月20日之后出生)的居民,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或者从事社区工作3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4.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5.熟练掌握计算机各类办公软件;
6.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长期从事网格员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现九原区已辞职、辞退和罢免的社区工作者;
3.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
5.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嘎查村霸”的;
6.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
7.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8.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0.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和微信公众号“九原发布”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提醒:打印笔试准考证请于笔试时间前3天在报考网站自行打印)。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3.报名时间:2022年 4月25日上午8:30—30日下午17:30。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或要求,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同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信息。
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反复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无误后进行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名审核通过后,有以下情形者,可享受加分政策:
在九原区社区工作满5年以上的人员,由所在街镇开具工资证明及工作证明后笔试成绩加2分;在九原区服务的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服务期满人员(包括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和中小企业储备人才、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等)、自治区“草原英才”、包头市“鹿城英才”,且工作成绩突出,由所在街镇开具相关证明后笔试成绩加2分;取得市级以上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笔试成绩加2分;户籍是九原区的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以上加分项不得累计加分。
加分项证明,经街镇审核盖章后,由本人送至九原区民政局基政室(地址:九原区党政办公楼东副楼101办公室)。
(三)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
2.公告要求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后,请考生实时关注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微信公众号“九原发布”的笔试通知,务必于笔试通知后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笔试结束后将用于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由九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十九大报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计算机使用技能等相关知识。笔试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示时间:笔试结束后将在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九原发布”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九原区党政办公楼东副楼1楼101办公室。
1.资格复审人员按1:4比例确定,资格复审通过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并提供报名准考证。未经九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1.面试由九原区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微信公众号“九原发布”另行通知。
2.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形式为现场结构化面试,考生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过程中将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永久保存。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选。
(八)公示
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一日内,通过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微信公众号“九原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四、录用与报酬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留用,工资待遇按照《包头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报酬平均312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的养老、医疗保险部分由区财政局统一缴纳,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招录的社区工作者统一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织分配到各有关街镇,街镇结合实际情况将人员分配到社区工作。
五、人才储备
此次招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录入人才储备库,进入面试未被录用人员将作为我区社区工作者后备力量纳入人才储备库,今后社区工作者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统一从人才储备库中依次补充录用。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参考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无法提供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公开招聘的考生在进入考点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按违纪处理。
3.参考人员进入考点时,须提供手写签名的《2022年九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笔试健康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终止)考试资格。近期考生应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笔试的,后果由笔试人员承担。
4.参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需出示“行程码”“健康码”,经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检测≥37.3℃的面试人员须到指定临时隔离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疾控部门、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专业评估,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笔试的条件,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参加考试;经排查无法排除新冠病毒等传染病感染的,不得参加笔试,直接隔离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理。
5.参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考试。
6.参考人员进入考点前要保持1米线距离,考试结束后,依次离开考点,不得扎堆聚集。
7.参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人员安排,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处罚。
七、咨询监督
本方案由九原区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5889370(九原区民政局)
公开招聘全程将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472—7107149(九原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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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