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金华市永康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172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组织4名,面向退役军人8名,面向社会一80名, 面向社会二80名。
二、 资格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工作。
(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社区工作业务知识。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党籍,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违法违纪人员不得选聘。
(四)其他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6月4日,提前或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从6月1日起,每日对前一日各岗位的报名情况在永康人才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留意。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涉及加分的,须进行线下审核,不涉及加分的不用线下审核。
线下审核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退伍士兵证》、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前填写报名确认表(附件2,自行下载);审核时间初定于2022年6月6日8:30-11:30,14:00-17:00;线下审核地点初定于永康市婚姻登记处。时间和地点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逾期未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公开招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满分100分)
①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初定于6月10日线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②笔试要求: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11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③笔试科目:一门,委托专业第三方命题机构出卷,笔试大纲见附件3。
④加分项目: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不累加;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不累加。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最高加5分。
(2)面试(满分100分)
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4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4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对象携带所有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前填写报名确认表(附件2,自行下载),进行资格复审。初定于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永康市婚姻登记处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初定于6月18日。时间因故变更的,以发布的公告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四)体检
各岗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考计划4名及以下的按1:2确定体检对象,招考计划4名以上的岗位按1:1.5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
(六)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专职社区工作者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为非行政、非事业编制人员,与街道(区)签订专职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永康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发放薪酬。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放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等相关材料时间认定(除特殊说明外)统一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加分情况、打印准考证事项、笔试时间及地点、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通知书领取事项、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入围政审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永康人才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留意。
(五)对公示后放弃的人员,记入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报考永康市专职社区工作者。
(六)本次招聘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聘用首次公示日起一年内,按各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一样,由市民政局组织加试确定聘用人员。
(七)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笔试和面试),体检费自理。
(八)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须具备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不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87111205。
监督电话:87101735 871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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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民政局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