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石家庄市鹿泉区招聘市公安局鹿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0人)
为满足疫情常态化形式下公安工作需要,解决人员短缺问题,委托第三方机构为石家庄市公安局鹿泉分局补充招聘勤务辅警58名、文职辅警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能够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性别、年龄、户籍、学历、资格、技能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5月23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5月19日,通过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http://www.yikaowu.cn/s/000132(电脑端)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6日17:00
3.缴费时间: 2022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上午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报名时请规范、完整填写,上传的电子照片及证件资料要符合要求。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6.网上支付。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第三方收取用于本次招聘考务支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请考生提前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如实记录个人健康状况,需在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环节提交。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时间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后续通知,了解招聘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并保证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安排在报名网站另行发布通知,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测量身高。身高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身高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要求执行。
4.体能测试结果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测试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数多少确定是否进行笔试,报考人员较少时,不再进行笔试,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面试;如需笔试,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发布笔试通知,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布为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按照鹿泉区常住地报考的,另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一项即可):居住证;居住凭证;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等;房屋租赁合同书及各种缴费凭证等;配偶为鹿泉区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高中(中专)学历需提供学籍材料或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按退役士兵报考的,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能证明曾经服役的原始资料;
5.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需提供符合定向条件的相关材料。
6.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材料。
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七)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时,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岗位中明确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3.综合成绩公布: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八)体检和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凡体检、政审一项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2012247)。
(十)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应届毕业生毕业前按顶岗实习对待,按月发给生活补助,毕业次月起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相关待遇。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考生在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必须按照《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要求履行防疫程序,符合防疫规定的方可正常应聘。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填报个人健康信息、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03693(工作日时间)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832129520
附件下载>>>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4: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