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省涟水县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8人)
为适应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医疗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涟水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03名,编外合同制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0日至2004年6月1日期间出生,计算方法下同),应聘岗位代码为02、04岗位的考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应聘岗位代码为08、09岗位的考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延迟的除外);岗位代码为01、03、12-21的岗位,应聘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相应初级职称)的,可先报名应聘,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证书,届时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表》中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列入的,须经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5月30日09:00-6月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30日09:00-6月2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5月30日09:00-6月2日16:00。
【友情提醒】6月1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10: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517-82316796。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由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日期将提前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将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岗位代码为001-004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如不足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5倍(含)的,则免除笔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
(1)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由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免笔试的岗位不需要缴纳)。
3.总成绩计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3)。③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3)。④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
体检由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涟水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岗位代码为16-27岗位的,由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的被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2316796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2380779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涟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17-82399228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2380555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及时关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街镇公开-人社局”栏目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提前准备证明材料,无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档案托管证明
3.同意报考证明
2022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