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东临沂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31人)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重要指示要求,经省委组织部同意,现将我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县区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
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其中,在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放宽报考任职年限为2年以上),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本县区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可参加所在县区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相应职位的公务员招考。其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可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推荐人选范围。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981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主要指在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或报名时已纳入专业化管理的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将年龄放宽到1976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6.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推荐程序
1.5月24日前,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综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土优秀人才,优先予以推荐。
2.5月27日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完成对拟推荐人选的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2022年临沂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考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按照县区委组织部要求统一审核后,报送相关材料。
3.5月31日前,县区委组织部将审核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乡镇(街道)党(工)委通知申请人推荐审核结果。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各县区的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详见《2022年临沂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
对招录职位和招考公告中的学历、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推荐人选直接与县区委组织部联系。
2.网上报名。经组织推荐、审定后,推荐人选可在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8日16:00期间登录“灯塔-临沂党建”网络平台(http://www.linyidj.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的“本土人才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报考所在县区的一个相应职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查的个人报名。推荐人选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9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网上缴费确认。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0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2年临沂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考录基层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6.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对于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所在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2.面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以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灯塔-临沂党建”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上予以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县区委组织部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县区委组织部从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还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相同条件下,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本土优秀人才优先录用。
三、公示和报到
县区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灯塔-临沂党建”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取消录用,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四、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五、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1.请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及时关注“灯塔-临沂党建”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县区委组织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2.本次公务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本次公务员招录发布的公告、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网上报名系统维护电话:0539—860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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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务员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