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公告(25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强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办发〔2020〕7号)精神,结合我区社区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5名,具体岗位及计划数详见《2022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黄石户籍(含大冶市、阳新县)或虽无黄石户籍但在黄石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或者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 45周岁(1977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5.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6.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三、招考程序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及上述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本次考试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2年5月23日9:00至2022年6月5日12:00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brzjo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手机号码+岗位代码”),如张三+188xxxxxxxx+1001.
报名材料含:
1.《2022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户口本或房产证(不动产证)、租房合同或本地居住证明等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7日在“湖北人众”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由主管部门保留或调剂岗位计划数,并经“湖北人众”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7日9:00至6月10日18:00期间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17〕18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每人50元。
注:付款考生缴费时必须备注考生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或未备注相关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招聘除应聘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加分申请
报名审核通过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应主动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审核所需资料,以下四类报考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的奖励政策,但同一报考人员加分上限为5分:
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证书加3分,中级及以上证书加5分;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县级人民政府表彰荣誉的人员加3分,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荣誉的人员加5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及退役士兵(官)加2分(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额外再加3分)
满足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6月11日9:00至2022年6月13日17:00发送笔试加分审核所需资料至:hbrzjob@163.com。(加分材料格式为:姓名+加分材料),如:张三+加分材料。请务必及时办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加分申请资格认定或不按要求参加笔试加分申请资格认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所有应聘人员加分情况在笔试前一并公示。
四、笔试
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如含加分项超100分,按100分计算)。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国家疫情防控标准及要求,本次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相关事宜请关注“湖北人众”微信公众号最新公告。
笔试结束后,适时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湖北人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资格复审公告,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铁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情况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对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主管部门保留或调剂岗位计划数,并经“湖北人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八、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的人选名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政审工作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铁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负责、街道参与,政审内容按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一年有效期内,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试用期不合格、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空缺岗位(必须为已参加面试人员,且政审、体检环节均合格经公示无异议)。
九、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认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已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十、公示
完成政审及体检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安排到社区工作,与所属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黄石市《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
新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试用期不合格、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在应聘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考生准考证是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环节必备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铁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决定。监督电话:区组织部0714-6397607、区民政局0714-6395597、区人社局0714-6397508.
6.招聘咨询电话:0714-6398178、0714-6366966.(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8:30-17:00拨打)。
附件1:《2022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22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