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大连高新区自主教师招聘(第二批)公告(56人)
根据《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8]486号)和《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20]413号)等有关规定,大连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计划通过自主招聘方式,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56名,以满足辖区中小学校教学发展的需求。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计划为10所学校56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56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聘用后,由大连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
二、招聘原则
此次自主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2年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含2020届、2021届择业期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
1.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985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3.师范院校师范类及设有师范专业的大连本地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4.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音体美”专业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拟聘用人员报到前须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六)具有与报名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须承诺两年内(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果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人员;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9日16:00
2.报名咨询电话:18525500526(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登录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http://union.nenu.edu.cn/),下载《大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线上初审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压缩后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dlgxq@qq.com(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并编辑短信息(信息内容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已发至指定邮箱”)发送至指定手机号:18525500526,进行报名。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自主招聘全过程,对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分为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复审两道环节。
网上资格审查环节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1)《大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网上下载表格后用A4纸打印在一张纸上,由本人用签字笔签名)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扫描件;
(3)《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加盖院系公章)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面件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5)《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扫描件,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扫描件及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6)最高学历所有学期的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扫描件;
(7)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扫描件;
(8)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政治面貌、荣誉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扫描件。
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材料不全或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更改报考岗位,但最多只有一次更改机会。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务工作qq号及相关事宜将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公布。请考生于2022年6月15日前随时关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三)综合评价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评价环节。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添加考务工作qq号(申请理由:报考岗位+姓名),由考务工作人员添加到相应考试群组。
综合评价采取对报名材料打分和面谈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谈采取网络上传面谈视频、考官根据面谈视频打分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谈视频录制、上传等要求将在考务工作qq号中发布。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根据综合评价分数,按照2:1的岗位竞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综合评价分数相同的,按照面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拟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谈分数相同的,同时拟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综合评价分数、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网络上传说课视频、考官根据说课视频进行打分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视频录制、上传等要求将在考务工作qq号中发布。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应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其中,“英语”岗位应聘人员用英语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人选名单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公布。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确定人员。
(五)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携带《就业协议书》、证件、材料原件(与网上报名时上传材料一致)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主动放弃。因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及顺序为:
(1)《大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网上下载表格后用A4纸打印在一张纸上,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3)《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加盖院系公章)原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
(5)《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6)最高学历所有学期的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原件;
(7)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原件;
(8)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政治面貌、荣誉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原件;
(9) 《就业协议书》原件。
(六)签订就业协议
签订就业协议与现场资格复审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当天无法提供就业协议者,视为主动放弃。因主动放弃签约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要按其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时间将通过考务工作群公布。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区教育文体卫生局还将委托区检察院对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考察合格的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将通过考务工作群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组织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需复检的将在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不予聘用。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双方无条件解除就业协议。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入围考察和体检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体检合格、办理报到手续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如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就业协议解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拟聘用人员自负。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后果由拟聘用人员自负。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码”,认真阅读《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4)。所有考生在进入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C的考生,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招聘线下工作。在候考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候考室,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七、政策咨询与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18525500526
投诉举报电话:0411-8479072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6:00
八、纪律与监督
1.自主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毕业生工作有关回避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令第6号)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程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高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相关附件
附件1:大连高新区自主招聘2022年全日制优秀毕业生(第二批)计划表.xls |
附件2:大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
附件3: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
附件4: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