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四川成都市新津区面向社会员额教师招聘公告(60人)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创新教师编制管理的意见》(成机编〔2020〕148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60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的员额教师为公立中小学编制外教师,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现将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自2022年8月11日起,在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796/zt_jyfw.shtml),以及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及招考专栏(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685/rsjzk.shtml)发布)。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者须在报名时提交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2022年度成都市新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的。
7.现已是成都市新津区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9日(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康西路96号)501室。
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同时进行原件校验和资格审查,报名者本人提交纸质《2022年度成都市新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携带应聘岗位条件需要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有效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现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笔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21日上午。考生须于08:30前进入考场;09:00未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3.笔试内容:学科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4.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可放宽至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公告。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公告,请相关人员按照公告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按3∶1确定,达不到3:1的按不低于2:1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以划定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为专业面试,采用无学生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本次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在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由区教育局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公布。
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精神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名单在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公布。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报到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报到,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由区教育局确定其他考核办法确定名次)依次选择学校。由聘用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此环节不再递补。
九、管理措施及待遇
1.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3号)文件精神管理。
2.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符合我区现行教育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应待遇。
3.新津区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时,可拿出不超过当年招聘总量30%的比例面向在本区域内纳入员额管理满三年的员额教师招聘。员额教师聘用为在编教师后,原聘用岗位任职时间纳入新聘用岗位一并计算。
4.按政策,享受规定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学习培训。
十、咨询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82511600(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28-82481848(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和监督受理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及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796/zt_jyfw.shtml)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递补、报到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参加报名、考试当日前7日内无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川外旅居史的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川人员需提供参加考试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纸质、电子均可)。出具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报名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报名、考试,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应聘人员不得入场。
防疫政策动态调整,以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服务专栏最新公告为准。
1、2022年度成都市新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 |
2、2022年度成都市新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 |
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