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2日至5日17: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9月2日-7日12: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2日-9月8日24:00。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0月25日-29日。
(五)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
二、报考对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内蒙古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六)对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设置三年过渡期。2021-2023届本、专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完成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考试。考试合格的师范生,且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条件后,在毕业前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届及以后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受到停考处罚处于停考期内或取消报考资格的。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报名有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登录。考生进入报名网站首页的考生服务栏目→点击“报名系统”→选择报考省份“内蒙古”,仔细阅读我区笔试报名公告,按要求完成报名。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设置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完成注册后,须阅读“特别提示”,点击“确定”视为签署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发现违纪作弊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的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拨打短信服务热线400-7797-255,报名注册开放日期:8月26日。
2.填报信息。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
提醒考生注意,在校生是指全日制在读学生;成人、自考学生取得毕业证后按社会考生报考。考生就读或毕业院校名称须写全称并准确无误,可先点击查询院校代码,按照查询后的规范院校名称填写。如将区内高校和代码填写不准确,或非在校生误选择为在校生,会影响编排考场从而导致在校生无法在本校参加考试或社会考生编排到高校,如遇疫情防控要求上述系个人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安排考场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区内高校代码和名称见附件2)。
考生上传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证件照(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无遮挡),不得使用美颜功能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建议使用工具软件,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见示范图:
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在各考区尚未审核前,可对考生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填报,出现笔试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选择考区和报考学科。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为避免受疫情管控影响而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应在报名时充分考虑到考试当天本人可能所处地区,就近选择考区;校外实习的区内考生可选择在实习地盟市考区就近报考。
4.考区审核。本次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考区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2日-7日12:00前。报考资格由考区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认,由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学历层次是否符合报考学段要求。考生要及时关注并登录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如审核不通过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同时应在网站及时查询审核结果(使用IE浏览器并及时清空缓存)。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未通过原因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且不得晚于9月7日12:00。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审核未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选考区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
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仅代表取得笔试资格,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进行报考。具体可查询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发布的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5.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核实审核结果并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2日-9月8日24:00。
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已缴费但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5日-29日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六、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二)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具体科目见附件1。
(三)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五)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302)”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
(一)成绩查询。考生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段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具体时间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严禁替代报名。考生本人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替代报名造成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报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密码重置。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报名至考试期间,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四)复习备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等资料。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任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培训。
(五)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7天非必要不离开考试所在地区,并于10月22日开始到10月28日结束,每天进行一次健康打卡,具体要求见附件3。考生须遵守自治区及考区所在盟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并填写完整的《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凡未履行附件3和附件4要求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前至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及时、持续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各考区发布的《考生防疫须知》,考生须仔细阅读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要求准备好所需证明材料,经考点核验符合要求,方可进场参加考试。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八、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号 | 0471-3390486 |
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包头市青山区呼德木林大街28号 | 0472-5154401 |
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海勃湾区凤凰岭东街25-6号 | 0473-3018813 |
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 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北支二路西 | 0476-8335371 |
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31号工会大厦14层) | 0475-8212578 |
鄂尔多斯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康巴什区教育大厦9楼 | 0477-8598841 |
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新区维纳河路西安达大街北 | 0470-8314788 |
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教育大厦(东门)二楼 | 0478--7909952 |
乌兰察布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乌兰察布市新区格根西街20号教育局大楼 | 0474-8322364 |
兴安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 | 0482-8516703 |
锡林郭勒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锡林浩特市新区锡林大街西段盟行署2号楼 | 0479-8269111 |
阿拉善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土尔扈特南路教育服务楼(实验二小大门北侧) | 0483-8342093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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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
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代码和名称 |
3、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摸排暨健康打卡的通知 |
4、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