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第三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相关
关于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第三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第三批)》、《关于开展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第三批)面试面谈工作的公告》,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需求数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要求、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4日下午15: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乌海市人民政府(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府大道1号)A座1119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由本人进行提交(按顺序装订):
①《2024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第三批)》(一式二份)请提前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96.217:8003/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完整院校或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党组织章。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大学、研究生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加盖学院(系)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不存在影响取得学历学位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考生本人须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有关规定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第三批)》中规定时限取得,遵守有关规定取消引进资格”。
④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党组织章。
⑤《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签字捺印)。
⑥考生本人所在院系(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1份,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在校(职)期间德、能、勤、绩、遵规守纪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加盖党组织章,待业的考生由毕业院校出具。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4年7月15日上午7:40;
2.集合地点:乌海市行政中心(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府大道1号)南门国旗前集合。
(二)体检注意事项
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2寸蓝底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以医院实收为准,由考生个人承担。
②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认真阅读《体检表》“体检须知”注意事项。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穿宽松衣服、不戴首饰,便于查体。需空腹检查的项目为抽血、超声及其他特殊检查项目,检查后方可饮水进食。
③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④需要进一步检查核实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三、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一经发现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如放弃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资格,考生本人应作书面说明并签字,于7月15日前将扫描件(或照片)发至whsrck@126.com邮箱,并电话告知乌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以便及时调整相关安排。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之后环节放弃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给予相应处理。请考生保持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所留电话畅通,电话变更的请及时与乌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
五、公示
公示等相关事宜将于乌海党建网(http://www.wuhaidj.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473—899162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5:00—18:00)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2.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
中共乌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4日
附件1
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序号 | 岗位名称 | 报名序号 | 姓名 | 面试面谈成绩 |
1 | 专业技术岗3 | 0036 | 张琳芝 | 81.6 |
2 | 专业技术岗1 | 0030 | 吴福生 | 78.0 |
附件2
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
甲方:乌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乌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总体安排,经过面试、考察等环节,甲方拟引进乙方为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协商,签订如下引进协议。
一、甲方拟引进乙方为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乙方签订本协议至正式引进前,原则上不得放弃引进资格。乙方如在正式引进前存在或被发现有不符合引进条件、违法违纪情况及不得引进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引进程序,取消乙方引进资格。
二、甲方正式引进乙方后,根据乙方所学专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工作分配。乙方应服从甲方分配,不服从分配的不予引进。乙方被引进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引进人才半年免费周转住房及人才服务绿卡。
三、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
四、引进人员在乌海市至少服务5年,计算时间从引进人员报到之日算起。5年内乙方不得辞职,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乌海,不得参加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类考试等,未履行服务责任的具体情形由甲方依法依规确定。发生相关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或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没有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生效。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共同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第三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wuhaidj.gov.cn/contents/86/7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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