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9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东乌珠穆沁旗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东乌珠穆沁旗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满足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锡党办发〔2024〕29号)有关规定,决定为旗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9人(列入事业编制)。其中,旗委党校引进3人、旗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6人(岗位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2月5日(不含)至2007年2月5日(含)期间出生;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2月5日(不含)以后出生;
7.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条件:
(1)旗委党校引进岗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俱全),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条件。
(2)旗人民医院、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乌里雅斯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岗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俱全),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条件;或取得儿科或妇产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旗蒙医医院引进岗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俱全),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条件;或取得蒙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引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
8.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相关证书,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锡林郭勒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青团团籍的人员;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报考旗委党校岗位人员到中共东乌珠穆沁旗委员会党校文印室报名;报考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人员到东乌珠穆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5室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如无法到达现场报名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具体联系人,待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见附件1)。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
(3)《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校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本次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报考费,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5.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简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以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和博士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报考人员须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无任何加分项。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4.报考人员凭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不允许参加面试。
5.引进计划内同一职位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1.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可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引进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4.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1.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地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经东乌珠穆沁旗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小组研究并请示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在东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站和旗人社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正式引进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纳入引进单位事业编制,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引进单位。在引进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关岗位人员未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引进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资格的;
(5)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引进单位报到的。
四、政策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人才相关待遇按照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锡党办发〔2024〕2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安居保障。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七类人才给予20万元的安家费;对第八类人才,副高级、中级职称人员,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8万元的安家费;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人员,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安家费。
(二)户口迁移。引进人才可在我旗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本人迁移户口。
(三)子女入学。对引进人才有就读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子女的,可选择旗内学校(幼儿园)就读,由旗教育局负责办理入学手续。
(四)配偶就业。引进第七类人才的配偶在编在职且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政策办理调动手续;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在企业推荐就业岗位。鼓励引进人才配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五)职称评聘。引进第七类、第八类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且符合条件的,引进一年内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足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引进人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聘用政策的,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受试用期限制。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东乌珠穆沁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东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本次人才引进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时间、程序、要求等,届时将在东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s://www.dwq.gov.cn/)和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为强化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9-3222814、13614899073 (中共东乌珠穆沁旗委员会党校)
0479-3229858(东乌珠穆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9-3222925(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479-3226980(东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
附件1:东乌珠穆沁旗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东乌珠穆沁旗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小组
2025年1月21日
原文标题:东乌珠穆沁旗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dwq.gov.cn/dwq/ywdt/tzgg/202501211531079888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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