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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公告(63人)

2025-01-25 21:13  |  新疆师范大学  |  责编:华图在线 点击收藏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院校,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第一批新设立的高校之一。现有温泉、昆仑两个校区,教学区占地2284亩,拥有18个教学学院、8个教辅机构、13个科研机构,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院。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2023年获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学科专业齐全,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专业硕士点和71个本科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833人,专任教师1102人,高级职称比例达45.7%、博士比例达47.5%。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现有国家立项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3个;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5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46门;近年来,学校获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29项。

  二、引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青年博士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月24日(含)后出生;高端人才(团队)视实际岗位需求而定。

  三、引才对象

  (一)高端人才与优秀团队。国家级、省部级杰出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青年学者推动相关领域发展;或与上述水平相当的学者。优秀团队带头人达到高端人才级别,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二)优秀博士。优秀博士分为五个层次,杰出人才A类、B类、优秀博士一层、二层次、三层次。具体岗位及要求见《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专任教师引进计划一览表》(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课程与教学论博士专任教师引进计划一览表》(附件2)。

  四、引才待遇

  (一)薪酬待遇: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住房补贴。高端人才与优秀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二)科研经费: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同时,如申报立项各类自治区级人才项目,可获得丰厚的资金支持。

  (三)子女入学: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12年一贯制完全中学,可妥善解决学龄前和义务教育段子女入学。

  (四)其他支持: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团队合作、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遴选、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5年全年有效。

  2.有意向者按照要求提交《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rsc@xjnu.edu.cn。

  3.学校及时回复应聘信息,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

  1.学校组织专家面谈和试讲,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考核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四)体检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新疆师范大学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拟聘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疆师范大学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师范大学,未按要求转递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991-4112132(赵老师、王老师);邮政编码:830017。

  附件:

  1. 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专任教师引进计划一览表(55人).xlsx

  2. 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课程与教学论博士专任教师引进计划一览表(8人).xlsx

  3. 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4. 2018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x

  新疆师范大学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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