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热点:慈善立法释放更多的慈善能量
2013-02-21 10:00 | 华图网校 | 责编:赵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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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在慈善事业法中规定,年收入在1万元人民币左右的慈善组织就不用注册了?如果这样,就能释放很多底层的慈善能量。比如街上的椅子坏了,附近居民就会主动筹钱修椅子,修好后安一个牌子,标明是这些人的慈善行为。这在国外就是一种很好的慈善方式。
记者:您认为如何通过法律强化对慈善组织的监督?
王振耀:目前我国慈善组织已经有一套相对成形的信息公开程序,下一步要把这些纳入法律条文,形成长效机制。
目前基金会的信息公开有两个问题。
一是一些基金会信息公开做得不到位,比如连电话号码、工作地址都没有公布。二是一些基金会过度透明,每一笔账都晒出去,所有工作人员的职位、姓名、收入都公开,这可能不合适。基金会需要一定的隐私,这些隐私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调查但不能把所有细节都晒出来。
另外,我一直主张慈善事业法出台后,在全国人大设立一个慈善委员会,当出现类似“郭美美事件”的时候,由该委员会来组织听证、事件调查和记者采访等工作,吸纳社会意见,最终形成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