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考面试热点:邓聿文:该不该“特赦”贪官
2013-02-21 10:09 | 华图网校 | 责编:赵仿
点击收藏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腐败就治理不了或者政改就没法推进?也不是。在目前的约束条件下,其实是可以做到执行上赦免贪官,而又不冒失去民意的风险,办法就是启动政府官员的财产公示,并在新提拔官员中率先进行。比如,用五年时间在新提拔官员中,公示财产,五年后全面铺开。如果一个贪官不想再求“进步”,他完全有足够时间将自己的不法财产转移或漂白,这实际也就起到了“赦免”的作用。
可见,改革深入不下去,固然受阻于贪官,但这并非关键障碍,关键因素还是取决于最高决策层对政改的认识及对目前社会形势的判断。贪官的反对只是影响判断的一个方面,如果决策层有足够勇气,是可以克服贪官的阻挠而推进改革的。
另一方面,腐败也并非不可根除。只要我们对党政和部门“一把手”的权力进行实质限制和制约;减少政府审批、分配资源,以及制定产业政策和干预经济的权力;同时放开对舆论的管制,加强人大作用,再辅之以财产公示之类的制度,是可以大大减少腐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