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申论热点:农民工劳动权益意识亟待加强
2013-11-29 09:26 | 华图网校 | 责编:赵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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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违法用工、强迫劳动可能发生在一些手续齐全的“血汗工厂”里,也可能发生在纯粹的“黑企业”里,对此,劳动行政部门应该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和监管,及时发现企业用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尽管个别企业“强迫劳动”的情况比较隐蔽,但不可能不露出蛛丝马迹。对劳动行政部门和警方来说,用工检查、治安巡逻更需要的是腿勤。
三是修缮法律,震慑此类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过去这个罪名叫“强迫职工劳动罪”,现在叫“强迫劳动罪”,罪名的改变意味着适用主体范围的扩大,过去仅限于用人单位的职工,现在则包括对非法招来的工人的强迫劳动。相信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做出裁断,震慑那些蠢蠢欲动者以及尚未被发现的违法者。
近年来,随着各方努力,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但在城市里,他们依然是容易受伤的群体,依然需要各种劳动保障制度和相关部门的保护,只有各种制度健全了、各种维权途径畅通了、各个部门真正负起责任了,农民工在城里的日子才会更安全、更顺利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