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带孩子
2013-12-25 14:21 | 华图网校 | 责编:黄金霞
点击收藏
然而,在我们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但是,除了家暴虐待的案子外,鲜见有未成年人出现家庭意外之后,由公诉机关或者社会福利保障机构,出面要求法律追究监护人监护不当的责任的,更谈不上对监护人责任的追究。事实上,未成年人家庭意外伤害比率高,跟家长们“带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不到位是有直接关系的。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所以,作为家长和负直接责任的监护人,肩负的不仅有家庭责任,还有社会责任,为社会的未来的成长保驾护航。
为此,只有多管齐下,才有可能提高家长的这种社会责任意识,一是在社会教育当中加强父母安全意识,特别在社区公共教育中加强对父母家庭监护的辅导。二是在立法当中加大对监护人责任事后追究的力度,在实践中真正把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确立起来。三是在社会公共保障当中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当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责任时,由社会把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承担起来。带孩子这件事,非同小可,在成熟的社会,带孩子是严肃的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