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环境评析问题
2014-02-07 12:44 | 华图网校 | 责编: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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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
我们认为,对于环保审批权的下放是势在必行的。也许短期内会出现诸如****、污染加重的问题,但是随着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这些负面的问题最终会得到妥善的解决。反而是环保审批权的集中由于远水解不了近渴,长此以往会产生难以复原的不良结果。
环保审批权的下放之所以引发了如此质疑和关注,还有一个原因是公众将此理解为简简单单的全部下放。而政府实际的考虑是,通过分层次的优化和调整来厘清究竟哪些权力适合下放。
【措施】
伴随着环保审批权下放的配套制度建设是使该项决策真正发挥效用的重点。
1,充分发挥公众的参与作用。向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环保部门学习,环保部门在行使环保审批权的同时,务必做到公开透明,使公众全程参与环评审查。
2,建立健全环保监管机制以及充分重视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社会监督,也就是政府应当向社会放权。这个层面的放权意义相对宽泛,比如做到环评信息及时公开就是一种放权,它存在一种权利的让渡,即赋予了公民获得知情权。让公民和民间组织积极参与到环保工作的每个流程,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的政策和行政法规,制定合理的环保标准,建立健全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