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时政热点聚焦: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2015年时政热点聚焦: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国办发〔2014〕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林业局、法制办、中科院、国防科工局、高法院、高检院、总装备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行动计划(2014—2020年)
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外交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计生委 国资委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林业局
法制办 中科院 国防科工局 高法院 高检院 总装备部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基本实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第一阶段五年目标,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是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道路,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认真谋划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发展路径,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