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备考技巧:2019深圳市公务员笔试考试考点预测(12)
预测四 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
一、职位设置与职务序列
(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根据不同执法领域、工作内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若干职组,各职组可按照不同职位特点和人员素质要求,进一步划分为若干职系。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确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组、职系、职位的设置、调整和取消。
(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所在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所在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实际,编制职位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1.职位名称;
2.职位的职责要求、能力素质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
3.通过招聘方式进入该职位的资格条件;
4.通过逐级晋升进入该职位的资格条件;
5.本职组、职系以外的公务员转任进入该职位的资格条件;
6.其他需要在职位说明书中明确的内容。
职位说明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保持相对稳定,其内容应当由所在主管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一般称为执法员,根据任职条件、年功和工作业绩要求,划分为7个职级,由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二级执法员、三级执法员、四级执法员、五级执法员、六级执法员、七级执法员。
根据职位特点和管理需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在行政执法类部分职组、职系的七级执法员之下增设助理执法员、见习执法员职级,也可对职级设置、职务名称进行调整。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各职级间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
(四)一、二级执法员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职数由所在主管部门统筹使用。其中,一级执法员职数不超过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编制总数的3.5%,二级执法员职数不超过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编制总数的18%,均按照“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对于人数较少、执法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不同职级执法员的职责定位核定一、二级执法员职数。
三级执法员以下职级实行任职条件管理。
(五)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组、职系的职位特点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实施精细化管理。
二、招聘
(一)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并从本职组、职系的最低职级及该职级对应的最低薪级招聘。确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从六级执法员以下职级及其对应的最低薪级进行招聘。
(二)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任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明确招聘职位的职组、职系、职级与入职薪级。
(四)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根据职位说明书和工作实际设置报考资格条件,不得设置与招聘职位无关的资格条件。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基本资格条件按照如下规定设置:
1.学历学位:见习执法员要求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中专以上学历;助理执法员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七级执法员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六级执法员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
3.专业:除职位说明书或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有明确专业要求的职位外,原则上不设专业限制。
(五)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聘考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执法基本素质和处理执法问题的能力,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等。根据职位需求,可加试专业执法知识。
(六)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组织方式、权限、程序等,按照本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