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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昆山市教育系统招聘第二批幼儿园教师简章
2012-07-27 16:05  华图网校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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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2年昆山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幼儿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事业单位聘用回避有关规定。

  (二)招聘对象:

  1.苏州籍(含各市、区)生源(学籍、户籍),2010~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幼儿)教育大专及以上毕业,专业对口且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2.昆山籍生源(学籍、户籍),2010~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且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需具备一定的钢琴、舞蹈和绘画基础。

  以上两类招聘对象需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7日上午9:30--11:30。报名者应事先在昆山教育信息网(www.ksedu.cn)“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地点:昆山市教育局2号楼底楼大厅(震川西路171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向招聘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资格初审。经招聘工作人员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的报名表交招聘工作人员签字。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试费100元),并上交报名表和1寸证件照2张。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学校或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生证、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⑧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

  2.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⑧人才市场情况证明。

  3.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①身份证、②国(境)外学位证书、③户籍证明、④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⑤教师资格证,另须出示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应聘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5.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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