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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招聘通告
2012-05-31 17:58  甘肃省教育厅 点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号)精神,我省2012年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岗县(区)

  我省拟在以下44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庆城县、清水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张家川县、甘谷县、 武都区、康县、礼县、文县、徽县、宕昌县、西和县、会宁县、靖远县、夏河县、碌曲县、迭部县、玛曲县、临潭县、卓尼县、积石山县、东乡县、永靖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临夏县、安定区、临洮县、通渭县、漳县、岷县、陇西县、渭源县、静宁县、庄浪县、肃南县。全省拟招聘农村特设岗位教师3100名左右,聘期3年。各设岗县(市、区)招聘人数以教育部核准的计划数为准。

  二、对象和条件

  (一)特岗教师招聘对象必须为甘肃生源,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中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者为辅,并招收少量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201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可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但必须要进行网上报名。

  (二)符合以上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必须为2008年暨以后毕业,尚未就业且持有《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市(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

  (三)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报考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专业毕业。

  (五)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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