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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深圳市国家工商局行政学院招聘公告
2012-02-28 17:22  深圳市考试院 点击:

  (二)笔试及笔试成绩查询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2、笔试时间:2012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组织。笔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请于2012年3月22日16:00时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三)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根据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分数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同一职位名额1:3的比例,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因故未能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学历高的优先取得参加体检资格。笔试成绩和学历都相同的考生,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根据资格初审情况决定参加体检人选。待参加体检人选确定后,行政学院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

  2、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

  3、体检时间:2012年3月26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资格审查

  1、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为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下午。地点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1号楼1103会议室。

  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报名表(贴本人照片)、户籍本、毕业证、学位证,并准备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相片2张(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未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此表由毕业院校出具。本科毕业生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研究生须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由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院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由行政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3、面试内容:应聘人员政治素养、应聘岗位所需基本知识和综合知识等。面试题由深圳市考试院出具。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面试的组织及成绩公布。面试考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统一组织。面试成绩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sasaic.cn)

  5、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按照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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