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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贵州遵义桐梓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2-06-07 10:08  华图网校 点击: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2年新增人员计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我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名额为197名。具体岗位详见《桐梓县2011年公开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一)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市生源或2012年6月1日以前取得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我县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桐梓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事业单位的2012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截止2012年6月份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不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桐梓县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招考领导小组抽人具体负责。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20日上午9:00——下午17:30(双休日照常上班)

  2、报名地点: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在报名地点统一电子摄像。《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5、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经复核确认后,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招聘岗位调减、取消或其它相关条件的调整情况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6月28—29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30%,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70%。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共同参加面试。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的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其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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