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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贵州安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招考教师简章
2012-06-18 10:00  华图网校 点击:

安顺市委党校、安顺市行政学院2012年招考聘用教师简章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共安顺市委党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和《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安市人通〔2007〕3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委党校研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试讲、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方向、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向及人数

招聘方向 人数 专业
法学 1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
政治学 1 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社会学 1 社会学
公共管理 1 行政管理、社会保障
心理学 1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体检的标准;

  6、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报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在单位或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单位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经委托单位同意报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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