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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建委事业单位招考资格审核的通知
2012-03-28 15:49  华图网校 点击:

  一、资格审核人员: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与面试的考生

  2、办理免笔试手续的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者(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

  二、集中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3月29号9:00--16:30

  注: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审核地点另设,审核时间最迟不得超过3月30号17:30,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地点:武汉市城建委教育培训中心(武汉市汉口台北路60号)2楼大会议室

  四、各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郭霞 13297969876

  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姚洁玲 13397161772

  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吴燕琳 13659839079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陈晓 13212704045

  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李永安 13971274868

  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冯清伦 13307102930

  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李长凯 13720375872

  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 吴克雄 13006345401

  五、要求: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2012年度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属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发表文章要求的岗位需带文章原件审核);属2011年、2010年及武汉生源往届毕业未就业毕业生的应聘人员社会人才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不含学生证),还应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硕、博学历证、学位证均需提供);属社会人才的应聘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本人档案放在用人单位或政府所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聘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无工作单位的社会人才,需提供《城镇居民失业证》或街道出具的失业证明。

  咨询电话:13986057160赵海亮,13971365891杨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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