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除了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外,在面试前还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从面试优秀者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名单。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5.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 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如有异议,可以向灌云县委组织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
灌云县委组织部 0518-88832466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8-88161172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
报名登记表 |
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