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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省商务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0-12-04 10:00  吉林省商务厅 点击:

  为了满足省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商务厅决定,2010年吉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拟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博览事务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构建合作平台展示区域形象,促进共同发展。承担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组织策划、宣传推介、境内外联络、招商招展、展会等日常工作,开展与国际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络、交流与合作,承担东北亚博览会网的网站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等。

  省商务外事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拓展我省与驻外经商参处及国际组织的联系渠道,承担与商务系统外事活动有关的事务工作。

  省商贸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宣传国家商贸服务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拟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企业开展业务交流;负责业内相关资质评定,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工作;收集整理行业相关数据,分析运行情况,推进吉菜研发、产业化工作。

  省国际商务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为全省商务系统提供干部培训,并为全省外经贸事业培养在校学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0年吉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吉林省商务厅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6日至7日9时—16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金茂商务会馆6310室(长春市宽城区呼伦路7号,省政府后侧)。联系电话:0431-82660500转631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0年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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