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分为通用科目和面试,市文体局群众艺术馆艺术类音乐表演技术岗位增设专业加试。通用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及格分数均为60分;市文体局群众艺术馆艺术类音乐表演技术岗位,通用科目的及格分数为50分,专业加试不设及格线。不及格的考生,不具备参加下一环节考试、考核资格。
通用科目的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道德、时事政治与基本常识、公文写作。
1、通用科目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专业加试和面试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各科成绩将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其中专业加试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根据通用科目成绩,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仅设置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3、总成绩中,通用科目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设置专业加试的岗位,专业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加试、面试成绩的顺序择优确定名次,仍不能确定名次的,增设专业技能测试。如考生放弃面试或拟聘资格,则在后续考生中择优递补。
五、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工作由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参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在后续考生中择优递补。
六、公示
体检与考核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期一周。
七、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从后续考生中择优递补;
2、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1、公告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民政府http://www.tonghua.gov.cn/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ths.gov.cn
通化人才市场http://thrc.th163.jl.cn/
各部门利用自有条件发布公告。
2、考务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ths.gov.cn
3、政策咨询电话:12333,监督举报电话:0435-3213646、0435-3524477。
本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中共通化市委组织部和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通化市委组织部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