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合格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复审不合格的(复审期限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人员,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体检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重新确定复审人选,经复审合格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体 检与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根据考察对象所在社区(村)和街道(乡镇)派出所出具的证实材料。确定考察对象是否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中第三章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发生。通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 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县政府网站(www.qianguo.gov.cn)和县人才市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拟聘人选,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被聘用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调配手续。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被聘用人员填写 《前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备案表》,按程序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工资核定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时负责组织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由人社部门核定档案工资,实际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执行全额工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前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高明芬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书 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施朋友 县公安局局长
陈 阳 县编办主任
李广涛 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姚玉章 县监察局副局长
潘立业 县编办副主任
王金玲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雪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韩忠岩 县政府绩效办副主任、县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