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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丹东市渔政管理处招聘人员公告
2012-05-11 13:59  华图网校 点击:

   经研究决定,丹东市渔政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勤人员(职务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除备有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丹东市渔政管理处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招考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凡属回避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7日至18日

  上午8:30-下午16:30

  报名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原丹东市人事局)。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后,填写《2012年丹东市渔政管理处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职务船员适任证书、从事海上渔业船舶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以上证书、材料须提供原件(另复印件一份)。考务费为50元。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

  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上午8:00

  2、考试内容:

  (1)船舶驾驶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船舶驾驶实际操作技能;(2)船舶轮机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船舶轮机实际操作技能。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考核的方法。考试人员不足招考计划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者不予聘用。体检、考核人选依照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考计划确定。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将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问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3192781

  附件1:2012年丹东市渔政管理处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招考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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