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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招聘公告
2012-06-06 09:15  辽宁人事考试网 点击: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请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招聘方式为考试考核的,还需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010、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样式附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岗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参加笔试人员须交纳考试费5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经过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和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纳考试费用的考生于6月11日上午9:00—11:30到报名地点领取。

  (四)笔试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6月12日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成绩查询:通过省政府农业门户网站--辽宁金农网(www.lnjn.gov.cn)发布笔试成绩,商省人社厅确定的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方式为考试考核的,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应聘教师岗位的为试讲)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试讲)。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试讲)。

  招聘方式为考核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可参加面试(试讲)。

  招聘方式为技能测试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可参加现场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2、面试的组织

  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由省农委会同用人单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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