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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2012-07-16 10:12  华图教育 点击: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精神,现将2012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符合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和我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所规定的具体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报考我院。我院招聘计划中有关资历条件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负责招聘的各项日常工作。

    三、招聘方式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金融专业教师(代码A)、会计专业教师(代码D)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其他各岗位均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考试考核方式岗位的招聘程序

    (一)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招聘信息查询。也可登录我院网站(www.lnfvc.cn)的“人才招聘”专栏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初审

    我院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与初审同时进行。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填写《2012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自行打印一份,由本人签名后参加学院安排的初审和报名资格确认。

    2012年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四日内,接受报名的时间为四日内的8:30-11:30,13:30-16:30。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接受初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名情况以参加初审结果为准。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个人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

    2012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表,按期毕业并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有关初审工作的具体要求请登录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查询。

    (三)考试考核办法

    我院公开招聘实行淘汰制。本轮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不再安排下轮考核。考核程序为:笔试→试讲(或技能操作考核)→现场面试→体检→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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