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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文职雇员面试公告
2012-07-20 08:57  华图教育 点击:

  根据《关于面向社会为辽阳市法院公开招聘文职雇员的公告》,我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文职雇员面试工作将于7月2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7月22日(星期日)

  上午8:30—12:00(非特长生结构化面谈),考生到达考场时间为7:30;

  下午13:30—14:30(特长生专业展示和十、十一、十二岗位考生上机速录),考生到达考场时间为13:00。

  二、面试地点

  上午: 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电子楼

  下午: 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电子楼东侧)

  三、面试方法

  1、对报考非特长生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办法参照公务员面试方法进行。其中对报考辽阳中级法院(十)、(十一)、(十二)岗位考生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和上机速录的方法,成绩各占面试总分的50%。

  2、对特长生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展示的办法,由专业考官当场提出1-2个有关专业知识问题后,考生演唱美声或民族唱法歌曲一首(自选),可自带乐器,展示后由考官进行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

  四、注意事项(考生必读)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面试地点,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面试考场,在面试开考后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携带无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携带不齐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并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服装参加面试。

  2、面试开考后,工作人员将按抽签面试顺序引导考生进入相应面试考室参加面试。其他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

  3、考生在面试中,应按照考官的指令,以普通话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的,当场取消面试成绩。

  4、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室,必须立刻离开考场,不得随意逗留和走动。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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