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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海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1-07-28 13:38  海阳人社网 点击: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计划安排,2011年海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全日制国家统招大学2011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岗位。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1年7月底前毕业。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7年至2011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与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同入口同时间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4日;

  查询时间:2011年8月2日-8月7日;

  缴费时间:2011年8月2日-8月6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审核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系统自动通过。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至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5日16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8月4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1年8月2日- 8月6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合计80元),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于2011年8月10日-12日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1年8月2日-8月5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海阳路17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在我市驻军的现役军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且按规定批准随军的,报考被批准迁入户口所在地的市直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5日—8月7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需提供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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