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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青岛市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1-08-09 10:13  青岛市南区人保局 点击: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市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青岛市内四区落户政策。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度青岛  市市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网站公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网上下载报名表格

  报考人员登陆市南人才网(http://www.qdrc.com)下载并填写《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7-18日

  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90号。

  报名所需材料:《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它证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认定无误的方可进行现场报名。

  3、考务费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笔试考务费40元。

  对特困、低保或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含笔试和面试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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