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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莱芜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通知
2012-06-30 16:44  华图教育 点击:

  为顺利完成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按照《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和《山东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考说明》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1、审查时间

  7月5日上午9:00-11:00

  2、审查地点

  莱芜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客房部(乘1路、20路、101路、K19路公交车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站下车)

  3、审查材料

  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非莱芜户口的毕业生提供莱芜生源相关证明("211"高校和"985"高校毕业生除外)、笔试准考证原件和《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二份)、院系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党员证明,往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

  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盖章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填写"情况是否属实"的意见,并加盖印章。往届毕业生(有基层服务经历的人员除外)由其人事档案所在的县级以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审核填写"情况是否属实"的意见,并加盖印章;大学毕业后人事档案未转移或未落实管理单位的,由原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填写"情况是否属实"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7月9日上午

  2、面试地点

  莱芜市委党校(乘7路、101路、K19路公交车到莱芜市委党校站下车)

  3、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要自觉接受考务工作人员指导,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2)考生报到后,实行封闭管理,所带通讯工具统一保存,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3)考生面试期间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禁止使用各种通讯工具,禁止擅自离开考点。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中共莱芜市委组织部

  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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