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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聊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07-25 14:40  未知 点击:

  (三)网上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查询网上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登陆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8月8日9:00-8月11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经网上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31日(9:00—11:30;13:00—16:00)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二楼大厅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审核成功后,应聘人员确认完成。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2 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8月1日(9:00—11:30;13:00— 16:00)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二楼大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部试题委托外地命制印刷。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2日上午8:30—11:00。

  笔试内容: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A)、卫生(B)、教育(C)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全部异地聘请。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的1:3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提交《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每个审查环节,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www.sdlc.lm.gov.cn)和聊城人才网(www.lc-rc.com)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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