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完善选人用人方法,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共四川省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一批副厅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副厅级领导职位共9个,具体如下:
(一)省级部门(单位)职位4个
1.省委政研室副主任1名
2.省社科院副院长1名
3.省工商联副主席1名
4.省地税局总经济师1名
(二)高等院校职位5个
1.四川教育学院副院长1名
2.四川师范大学副校长1名
3.内江师范学院副院长1名
4.西南科技大学副校长1名
5.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副校长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现任党政机关正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县(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副省级城市干部职级按中组部有关规定认定);在川中管企业、省委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省国资委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以上职务);市(州)委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正职。担任以上职务须任职3年以上(2008年9月1日前任职,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副校长职位任职年限可放宽到2年以上)。
3.同级职务报考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报考高等院校职位的,应有高校工作经历,熟悉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副校长职位可放宽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61年9月1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二)部分岗位具体要求
以下职位报考人员在具备基本资格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
省委政研室副主任职位:中共正式党员,从事政策研究工作3年以上,有较强的文稿撰写能力。
省社科院副院长职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社科研究专业工作经历,在核心期刊发表有研究成果,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类课题研究。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职位(面向全省地税系统):具有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学历;有税收征收管理实践经历;有1年以上市(州)或县(市、区)税务工作经历。